个人独资企业相关事项备案
来源:长沙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发布日期:2018-07-19
●设立依据:
1、《个人独资企业法》(主席令第20号)第十四条;
2、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(工商总局令第94号)第二十七条。
●办理程序:
受理—审查—决定—办结与告知
●申报材料:
1、分支机构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变更登记通知书或者注销登记通知书;
2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●承诺期限:2.5个工作日
●收费依据及标准:不收费
长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
2016年12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