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独资企业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
来源:长沙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发布日期:2018-07-19
●设立依据: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号);
2、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(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号,第63号修订)。
●办理程序:
受理—审查—决定—办结与告知
●申报材料:
一、申请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,应当提交下列文件、证件:
1、投资人签署的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申请书》;相关附件下载;
2、投资人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;相关附件下载;
3、投资人身份证明(正反两面);
4、企业住所证明;
5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
6、企业经营范围涉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、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、证件。
二、申请个人独资企业变更,应该提交:
1、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;相关附件下载;
2、国家工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①从事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业务的,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。
②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,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。
3、营业执照。
三、申请个人独资企业注销,应提交:
1、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;相关附件下载;
2、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;
3、国家工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;
4、营业执照。
●承诺期限:2.5个工作日
●收费依据及标准:不收费
长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
2016年12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