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团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
来源:长沙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发布日期:2018-07-19
●设立依据:
1、《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》(工商企字〔1998〕59号);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1号)。
●办理程序:
受理—审查—决定—办结与告知
●申报材料:
一、申请企业集团登记,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:
1、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;
2、企业集团章程;
3、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;
4、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;
二、申请企业集团变更登记,应当提交下列文件:
1、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;
2、其他有关文件。
三、申请企业集团注销登记,应当提交下列文件:
1、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;
2、其他有关文件。
●承诺期限:2.5个工作日
●收费依据及标准:不收费
长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
2016年12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