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1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税务师事务所(分所)行政登记终止
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发布日期:2018-07-19
【事项描述】
税务师事务所注销工商登记前,应当向所在地省税务机关提交材料办理终止行政登记。
【报送资料】

【办理渠道】
省税务师管理部门。
【办事流程】

【办理时限】
税务师事务所(分所)终止情形属实的,省税务师管理部门即时办理。
【办理结果】
终止情形属实,税务师事务所(分所)将《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》交回省税务师管理中心;税务师事务所(分所)在注销登记前没有办理终止行政登记的,由省税务机关宣布《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》失效。
【税务师事务所注意事项】
1.税务师事务所(分所)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。
2.税务师事务所(分所)在注销工商登记前向所在地省税务机关提交材料办理终止行政登记。
3.税务师事务所(分所)终止行政登记情形属实。
4.省税务师管理部门地址和联系电话,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。
【政策依据】
1.《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(试行)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)第十条、第十一条。
办事对象:有此项业务需求的相关纳税人
办事条件:符合上述要求并能准确提供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均可办理
办事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(法定节假日除外)
收费情况:不收费
办理机构:当地主管税务机关
税务干部违纪违法举报电话:0731-84185637